完整版[视频]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

2026年05月22日新闻联播文字稿

央视网消息(新闻联播):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要巩固提升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推动将随迁子女纳入常住地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公共服务范围。推动更多城市将稳定就业居住的未落户常住人口家庭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加职工社会保险的户籍限制。加力落实持居住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管理服务。做好未落户自主创业人员创业扶持。
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儿童关爱、养老助老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意见》明确,要按常住人口和服务半径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公平有序分配,推广居住证互通互认等经验,保障流动人口连续享有基本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