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关于申报名师工作室的通知
2019-12-05 11:19

http://rsc.pyvtc.edu.cn/info/1035/1449.htm

各教学院部:

为加快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按照《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濮职院行〔2016〕167号),学校将组织开展名师工作室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名师工作室(以下简称工作室)的建立以专业为基础,实行主持人负责制,主持人须为校级以上教学名师担任,成员为本专业的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一)师德高尚、身心健康、具有教育创新精神;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组织、规划、管理、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能担负起工作室建设工作。

(二) 长期在教学一线岗位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发展目标、工作方案及成员考核细则等,做到每月有活动,每季有小结,每学期有成果。在各教学院部网站上开辟专栏,及时更新动态。

(二)做好专业引领。了解当前教育教学改革发展趋势和专业领域前瞻性学术动态,为教育教学发展和专业建设提供实践参考和智力支持。

(三)开展科学研究。积极开展专业理论学习和科学研究。工作周期为2年,每周期内,至少主持2项市厅级及以上教学研究课题并取得成果,主持人及成员至少在专家公认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篇以上。

(四)指导培养教师。建立导师培养制,为成员制订专业成长方案,指导和帮助成员成长。

三、权利与义务

(一)制定工作室建设及运行方案、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

(二)发挥导师引领和辐射作用,定期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专业理论学习和教学研讨等活动,提高成员的教科研能力,带领成员共同成长。

(三)制定工作室成员发展成长规划,支持和鼓励成员参加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培养、评优评先、业务评审等活动。

四、认定流程

(一)院部申报

各教学院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结合本院部教师队伍建设情况进行申报,提交申报材料。

(二)学校审核

学校组织专家成立“名师工作室认定工作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对教学院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认定候选范围。

(三)专家认定

1.个人陈述。各工作室主持人对申报工作室建设项目的必要性、教育教学及人才培养、学生与教师指导、科学研究与技术创新、教育教学研究、文化传承与创新、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陈述,可结合使用ppt课件、图片、视频等辅助展示。

2.专家评议。评审组专家对候选项目进行研讨评议,结合申报材料和主持人陈述内容给出综合评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提出初步入选名单。

(四)确定名单

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名师工作室建设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建设与管理

(一)工作室以教学名师个人命名,名称为“姓名+专业+名师工作室”。

(二)主持人及成员所在单位履行协管和监督职能,为工作室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条件,在基础设施、配套经费、活动平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学校支持各教学院部按规定程序对立项的名师工作室投入建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学校按照《教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濮职院行〔2016〕167号)进行统一管理,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年度评价、期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六、申报材料

《名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纸质版1份并签字盖章和电子版)。

《名师工作室任务书》(附件2,纸质版1份并签字盖章和电子版)。

主持人身份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社会兼职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材料清单》(附件3,纸质版1份并签字盖章和电子版);证件照电子版、3张工作照电子版(1M以上)。

联系人:刘继芳

联系电话:66166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