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当年写化学事故的时候,也遇到了质疑,也是来自非常专业的学历远比我高的人,时任百度贴吧毒理学吧大吧主,帖子当时发在了百度贴吧化学吧和毒理学吧,也是好多年前了,也许有人有印象,大概内容就是对我的化学事故大姐删号小哥删号提出了质疑,她的观点就是,硫酸没那么危险,腐蚀性也没那么强,硫酸滴到手上腐蚀性没那么快,溅到身上大姐也不至于死,小哥硫酸洗脸最多失明+毁容,删号不至于。
当时的质疑也算有理有据,数据曲线啥的都有。
我本来也有一说一的在回答。
但后来随着“在家实验党”的加入,味道就变了,那时候的化学吧,在家实验党是绝对多数,而我又是坚定的反对在家做危险化学实验的,所以跟他们闹得很不愉快,然后在家实验党就各种刷话题发帖质疑我,最后闹得质疑我专业性和真实性,然后我写了下文。
截图里的事,我看过原新闻,大约就是(图2)的意思,几秒见骨,如果是冷浓硝酸那的确不可能,但如果是热浓硝酸,并不是不可能。
#惊天救援片方回应北大路演事件# 北大化学系的那位学生犯了和当年质疑我的学生一样的错误。
实验室的强酸腐蚀性数据和现实中强酸事故,是不一样的。
因为实验室是不会有高温强酸和带压强酸腐蚀速度曲线的。
具体大家看正文。
《给质疑者们的的一封信》
有几句话想说在前面。
首先,我希望您们质疑的是,为什么人会死,本来不应该死的!
而不是,真的死了吗?这件事情是真的吗?
因为如果是后者,在我看来,是对死者的亵渎,以及对化工事故风险性的忽视。
那么,咱们就没必要继续讨论了。
对于广大质疑者,那就让我们把所有问题铺在桌面上,一件一件的说。
让我们先以毒理学的角度分析一下这两起硫酸纸死事故的原因。
在这里必须标明一下我的态度,那就是硫酸的确没那么危险,不管硫酸洗脸,还是硫酸洗澡,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会死人的,如果处理及时,毁容都不会。
不管是化学还是化工,硫酸都算不上是一个危险的原料。
这一点,质疑者们的认识是正确的。
但是,我说过你们不专业,是有我的道理的。
毒理学最大的分支就是法医毒理学,做一份由法律效力的毒理死亡原因报告最重要的两点就是:
毒物性质。
现场还原。
质疑者们对于硫酸的脱水性,强氧化性,强酸性的认识很标准,完全就是照搬书本,但是在理论结合实践方面,你们还存在一定的不足,这方面应该加强。
两起硫酸致死事故,虽然罪魁祸首都是硫酸,但是还有两个重要原因,我感觉你们好像并没有意识到:
1硫酸泼面的硫酸是带压硫酸,硫酸洗澡的硫酸是高温硫酸。
2两起事故都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
如果这两起事故的硫酸并不带压,温度也不高。
而我们的应对准确及时的话,根本不会有人死。
哪怕是带压硫酸、高温硫酸,如果我们当时能够及时准确的做出处理的话,有很大的可能也是不会有人死。
所以,综上考虑,之所以机修和大姐死了,硫酸本身带有特殊性和我们的应对失当负有直接责任。
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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