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的通知 教办资保〔2023〕120号
2023-04-12 17:20 【浏览字号:大 中 小】 来源:教育厅办公室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实验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和教育部《教师数字素养》标准,根据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关于举办2023年全国师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第二十七届教师活动)的通知》(教技资〔2023〕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河南省第二十七届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育技术工作者,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2.0(以下简称“能力提升工程2.0”)已经实施的学校。
二、项目设置与说明
(一)项目设置
本届活动根据各级各类学校不同学段的教育教学要求和特点,按照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三个组别设置项目。
1.基础教育组:课件、微课、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能力提升工程2.0融合创新应用教学案例、能力提升工程2.0整校推进优秀案例。
2.职业教育组:课件、微课、信息化教学课程案例、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3.高等教育组:微课、优秀教育电视节目。
(二)项目说明
1.课件:是指基于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信息技术和多媒体技术,根据教学内容、目标、过程、方法与评价进行设计、制作完成的应用软件。能够有效支持教与学,高效完成特定教学任务、实现教学目标。
各类教学软件、学生自主学习软件、教学评价软件、仿真实验软件等均可报送。
(1)制作要求:视频、声音、动画等素材使用常用文件格式。
(2)报送形式:作品以zip压缩包格式报送,总大小建议不超过700MB。课件应易于安装、运行和卸载;如需非常用软件运行或播放,请同时提供该软件,如相关字体、白板软件等。建议同时报送软件运行录屏解说文件。
2.微课:是指教师围绕单一学习主题,以知识点讲解、教学重难点和典型问题解决、技能操作和实验过程演示等为主要内容,使用摄录设备、录屏软件等拍摄制作的视频教学资源。主要形式可以是讲授视频,也可以是讲授者使用PPT、手写板配合画图软件和电子白板等方式,对相关教学内容进行批注和讲解的视频。中等职业教育组微课作品鼓励体现技能训练(包括训练模式)。
(1)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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