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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疫获刑4年的货车司机仍被监视居住 几亩地玉米是全家的唯一收入】贺宏国是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人,2021年,他和大舅子韩东开始搭伙跑货车。2022年1月,一次长途货运后,两人因行程报备问题,最终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判决生效后,两人没有上诉,一直处于被监视居住的状态。没办法跑车的这一年,日子也过得拮据窘迫。

在过去的400多天里,贺宏国和妻子女儿一直生活在加碑岩乡,这里是距离县城最远的乡镇,买菜要到几公里外的集市,住在这里的好处就是省钱。贺宏国和韩迎春回加碑岩乡生活后,也给女儿办了转学。周围的人大多对他们表示理解,但也有人会对着女儿指指点点,“看,这就是贺宏国的女儿。”让韩迎春庆幸的是,女儿大大咧咧的性格从不往心里装事,“就怕孩子出现心理问题。”

感染者是韩东的小舅子。2月2日,韩东去其家中聚餐。“去之前我专门做了核酸,拿到阴性结果才去。”韩东说。2月8日,绥中县通知全员核酸。随后两天,贺宏国和韩东的核酸结果相继显示阳性,两人被送入定点医院治疗。

与此同时,绥中县公安局找到正在治疗中的韩东和贺宏国,通过视频方式分别给他们做了笔录。两人这才意识到,事情开始严重了。2月24日,葫芦岛市召开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宣布查清了疫情的源头是两名曾经去过绥芬河的货车司机。到现在,对于源头的认定,韩迎春还觉得困惑,“我和女儿一直没阳,我们和他是最密切的接触者了,如果源头是他,我们怎么没被感染?”

“是否瞒报”成了案件争议的焦点。韩东和贺宏国表示,并没有隐瞒自己的行程,之前出车回来,就是最后一站是哪里就报备哪里,从来没有要求要报备全部的行程,“我们从绥芬河回来的时候,那里还没有发生疫情,按照当时的防控政策,是不需要报备的。”

10月31日,绥中县法院下发一审判决。法院认定,两人未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对去过绥芬河市的行程进行报备。后二人均被确诊新冠肺炎,造成绥中县范围内大量